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以及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性场所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申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公共场所,根据消防法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检查主要包括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验收合格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员工培训、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畅通及室内装修材料符合标准等。对于单位,监督抽查内容涉及使用性质相符、设施维护、防火检查和消防演练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额外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培训等职责履行情况。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如美容院、***室、洗脚房等。法律依据:《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关于饭店包厢装修施工图,以及饭店包厢装饰画图片大全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上一篇
湖州办公设计装修公司
下一篇
苏州大平层楼盘